關于做好2022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
發放工作的通知
校內各單位:
為做好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幫扶,根據福建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閩畢就〔2021〕1號),《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2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閩人社辦〔2021〕138號)文件精神,現就做好我校2022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貼對象
畢業學年內的以下畢業生可申請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畢業生;
(二)殘疾畢業生;
(三)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畢業生;
(四)脫貧戶家庭畢業生(即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家庭畢業生);
(五)特困人員畢業生。
畢業生只可按一種身份申領求職創業補貼,已享受過求職創業補貼的不得重復享受。
二、發放原則、標準和列支渠道
(一)發放原則。堅持自愿申請、公開公正、屬地管理、??顚S玫脑瓌t。
(二)發放標準。按2000元/人的標準一次性發放。
(三)列支渠道。按屬地管理原則,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所需經費從院校所在設區市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
三、補貼申請及發放程序
(一)畢業生個人申請
各院校符合條件的畢業生于9月13日8:00至10月12日17:00,登錄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網(以下簡稱公共服務網,網址:http://220.160.52.58/),進入“服務平臺”,認真閱讀“個人注冊事項說明”注冊后進行網上申請。
申請步驟:1.點擊“求職創業補貼申請”;2.點擊“申請”,填寫申請材料,點擊“保存”;申報類別為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畢業生、殘疾畢業生、脫貧戶家庭畢業生和特困人員畢業生的省內生源畢業生,公共服務網將通過大數據校驗比對申請資格,系統校驗通過的畢業生無需提供佐證材料;申報類別為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畢業生由各院校依托本校資助中心數據進行比對審核,畢業生無需提供佐證材料;以上經系統校驗不通過的畢業生,可點擊“上傳資料”上傳相關佐證材料,由院校比對本校資助中心數據或審核畢業生上傳佐證材料;4.點擊“提交申請”完成申請。
佐證材料具體如下:1.城鄉低保家庭畢業生。上傳經年審的本人家庭《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若本人不在《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內,需另上傳所在家庭戶口簿)或所在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2.殘疾畢業生。上傳本人《殘疾人證》或所在縣(市、區)殘疾人聯合會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3.國家助學貸款畢業生。上傳本人本學歷在讀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合同》或貸款銀行、生源地資助管理中心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4.脫貧戶家庭畢業生。上傳本人家庭《扶貧手冊》(需加蓋公章)或所在鄉鎮及以上認定部門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5.特困人員畢業生。上傳本人《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或所在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如畢業生上傳材料不清、不全,院校、人社部門無法有效核實的,畢業生應在審核期間按照公共服務網反饋的審核意見及時重新上傳佐證材料,逾期無法受理。
(二)各院校、人社部門審核(10月底前)
1.院校初審。畢業生申請時限內,各院校需同步登錄公共服務網“申請審核”模塊,于10月20日前完成初審后通過公共服務網提交。
2.人社部門復核
各設區市人社局工作人員登錄公共服務網于10月底完成轄區內各院校畢業生申請材料復核工作。如畢業生上傳材料不清、不全,無法有效核實的,應及時網上退回院校通知畢業生重新上傳佐證材料。
(三)公示、匯總上報及資金撥付(11月底前)
按照設區市人社局復核結果,各院校將擬發放求職創業補貼人員名單在本校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并根據個人信息保護有關要求,規范公開內容,對涉及畢業生個人隱私敏感信息,原則上不予公開。公示無異議后,將學校正式公函(包括戶名、開戶行、賬號等)、《福建省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統計表》書面上報設區市人社局。
1.請通過電腦登錄申請,暫不支持手機申請;
2.建議使用360瀏覽器的極速模式或谷歌瀏覽器;
3.注冊個人基本信息和填報求職創業補貼申請頁面信息時,請通過下拉選擇項選擇所在院校名稱(錄入信息無效),確保申請信息遞交到所在院校進行審核;
4.核對填報的信息是否完整準確,點擊“保存”后,需點擊“提交申請”申報有效。
泉州信息工程學院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