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工作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科技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學??蒲泄ぷ鞯囊幷轮贫?、工作流程及規范,開展有關科技政策的宣傳、解釋及落實等工作;
2.負責組織編制學??蒲邪l展規劃,制訂科研發展規劃實施計劃,編制科研工作年度計劃及績效管理方案;
3.負責各級各類科技項目的申報、評審、立項、計劃實施、經費管理和項目結題驗收工作,以及科技項目檢查與跟蹤服務,及時了解有關情況,發揮監督與保障作用;
4.負責應用技術研究院、研究所(室)、校辦科技企業等校級科研機構的組建、管理、考核、評價及調整工作;
5.負責科技團隊管理工作。做好各級科研創新團隊的申報、建設和管理工作;
6.負責各類科技成果的鑒定、認定、登記、統計、歸檔,組織申報各級各類科技成果獎勵;
7.負責各類知識產權申報及日常管理工作,做好知識產權的取得、管理、保護和轉讓等工作;
8.負責各級各類科技信息管理系統的管理工作,負責學??萍夹畔⒐芾硐到y的建設、運行與管理工作;
9.配合其它職能部門做好學校評估、崗位聘任、教師職稱評聘和績效考核等工作;
10.負責收集整理科技資料,做好立卷、存檔、歸檔移交等工作;做好科技保密工作;做好科技數據、信息的收集、統計與報表、整理與分析;
11.負責對外科技合作。負責審核、簽訂、管理全校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專利實施許可等合同。做好各類技術合同的登記、過程管理、認定等工作,負責橫向科技經費的管理;
12.負責規劃、立項、驗收、管理、協調校內以科研項目方式設立的各了科研基金,負責引進人才科研啟動經費的管理;
13.負責對外聯系各級政府科技部門及相關部門,完成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學科建設
1.負責學校學科建設規劃的實施,制訂學科建設年度工作計劃;
2.負責校學術委員會的日常運行管理工作;
3.負責國家、省部級重點學科建設項目及其他各類學科建設項目的申報、評審、立項、中期檢查、驗收等工作;
4.負責學科評估、審核及調整工作,及學科梯隊建設工作;
5.負責學科科研平臺的管理工作。做好各級工程(研究)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院士(教授專家)工作站(室)等學科科研平臺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并定期進行檢查、評估;
6.負責學位與研究生工作。啟動碩士學位授予權學科點的前期建設,開展聯合培養研究生工作;
7.負責學校學術交流活動組織、管理工作,組織清源講堂的年度學術交流活動;
8.負責泉州信息工程學院學報的籌辦工作。
三、校企合作與社會服務
1.負責校企合作和社會服務相關項目的服務與管理,合作協議的簽署與執行;
2.開展科技需求調研,引導科技人員開展產學研合作與科技成果孵化、轉移轉化及產業化工作;
3.負責組織對外開展技術投標、項目聯合申報、政產學研用等科技合作;組織參加高新技術成果展示會和發布會;
4.負責學??茖W技術協會管理工作,協調科協的各類活動和相關資料報送與宣傳工作;
5.負責泉州市機械、信息、智能制造職教集團的日常工作;
6.負責泉州市智能制造職業院校聯盟、高??茖W技術協會聯盟的年度活動;
7.負責與行業(產業)協會的聯絡及社會企業的聯系。